你好,我的家庭是重组家庭,现在的这个丈夫带这母亲过来,我在上一段婚姻有两个孩子判给我,但是实质上小的弟弟是我前夫负责,我只负责我的大女儿。这几年没次都吵架,把我气的跳河,我儿子把我救上来,说了我现任丈夫两句,就把我的孩子向死里打,他的母亲也是对我殴打,并且他认为对我大女儿的学费生活费不该让他承担的,我也和我现任丈夫有两个小孩,分别的3,4岁。我手里有他和我吵架的录音,和打架的视频,请问我该怎么做,拜托了律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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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对子女
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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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