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美容院充预付卡5880,当时美容院有活动充值送两千。然后和商家协商了做几个项目。现在因为去商家消费时,商家的车位经常借给别人家或者管理不善被别人占用,导致我去消费时车子没法停闹了点纠纷,同样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发生,我也和店老板协商过,但是屡次不愉快。现在我的约定项目还有三项没有做完,我也实在是不想再去这样的店受罪了,但是店家说我的5880已经做完了,现在是赠送的项目拒绝退款。请问商家的做法合法吗?

消费者维权
2019-10-30 18:23:1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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