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老公生前与三个人合伙做生意,其中一人打款给第三方作为购货款,只是货物由于未看好被盗,并与第三方签订了协议,以此算是入伙了,为使打款人放心,老公为其签了名担保,但并未拿过其一分钱。合伙期间发生的费用无法律依据,期间,我老公被逼迫还了7万元给他,今年2月份,我老公病故,他现在到法院起诉我和我女儿,叫还他的合伙期间发生的费用,这合理吗?谢谢!

2019-10-31 07:51:4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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