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喝酒打架,我先动手踢了对方女友一脚,结果被对方打成鼻骨粉碎性塌陷骨折,去派出所报警说让先私自解决,我要一万块对方只给五千,解决无果,现在只有对方女友出面,派出所让打人当事人来,她女友拒不交代电话号姓名等信息,鼻骨粉碎性塌陷骨折,医院不办住院,复位手术后让在家休养,不住院XX所调解,不认可我现在要求派出所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可以吗派出所会执行吗,谢谢。

2019-10-31 10:01:5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医疗事故概念与民法上医疗过错概念并不等同,前者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承担法定责任的前提,后者则从民法侵权理论中的过错原则引申而来;从逻辑层次上看,前者内涵远小于后者,因此构成医疗事故的,必然存在医疗过错,而构成医疗过错,则不必然构成医疗事故。尽管《条例》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仅仅是处理医疗事故的特别规定,其适用的范围仅限于医疗事故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患者的生命或者身体健康因为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受到损害,则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由医疗机构对患者受到的损害承担医疗过失致人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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