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割法律有规定,主要是按照以下的方法:
第一,同一顺序一般均等;(第13条)
均等获得遗产的
继承人必须是:在同一
继承顺序上,而且各共同继承人的条件大体相当(指劳动能力状况大体相当;或对
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情况大体相同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情况大体相同;或各继承人的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大体相当)
第二,特殊情形下,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有四种情况不均等:
(1)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
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多尽义务多分、少尽义务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
(4)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