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遇到一些住房问题 不知道如何解决,事情是这样的 17年12月从学校实习,出来租房子, 我和我两位同学一起合租,每月房租是2400,交三压一,应该共9600元,所有一切原件以及签字都是我的名义,结果最后签合同的时候,我着急去上班 没有仔细查看合同书,多了一个中介费2400,事后无奈只能妥协,毕竟签了合同 ,我和房主一人承担一半中介费,也就是共需交房东9600和中介1200元,然后和房主说我帮他交清中介费2400,再付他8400,事后因为我们三个钱不够,我用我名义写了欠条,欠房东1200元,于18年2月10日还清,今天我同学说不想在这租房了押金也不要了,我还需要偿还那1200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