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遇到一些住房问题 不知道如何解决,事情是这样的 17年12月从学校实习,出来租房子, 我和我两位同学一起合租,每月房租是2400,交三压一,应该共9600元,所有一切原件以及签字都是我的名义,结果最后签合同的时候,我着急去上班 没有仔细查看合同书,多了一个中介费2400,事后无奈只能妥协,毕竟签了合同 ,我和房主一人承担一半中介费,也就是共需交房东9600和中介1200元,然后和房主说我帮他交清中介费2400,再付他8400,事后因为我们三个钱不够,我用我名义写了欠条,欠房东1200元,于18年2月10日还清,今天我同学说不想在这租房了押金也不要了,我还需要偿还那1200吗?

2019-10-31 11:10:2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劳动者向公司索要工资,但如果你没有合同没有欠条,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银行工资账单、工作证、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资条、请假条、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证人证言等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张三经理,我李四在光明公司工作了三年……”)和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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