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的名誉受到了侵犯,精神受到了打击,无法工作,男的喜欢我,他老婆去我们村上又吵又骂,我们一个村上都知道了,我没法再回家,没法再结婚,,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呢?

2019-10-31 12:15:5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
    也就是说,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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