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快递寄了一个手机,然后 快递员上门取件,之后快递把我的快递搞错了,寄到了一个别的地方了。
我问了快递员快递员还说没有拿过我的快递。
重要的是我以寄出半个月了,所以我特向律师寻问请律师指点!!!
1,事情查清后快递员因该受到哪些处理!
2,还有我的损失由快递公司赔偿 ,他们因该赔偿我多少钱,是电子快递钱,还是现金,他们也就给了我200块的快递电子卡,也就在他们快递公司才可以受消息,着样能够给我赔偿了损失嘛???
消费者维权
2019-10-31 17: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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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快递公司赔偿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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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