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先辱骂我,还先动手打我,对方三人,最后我把他们打伤,这算正当防卫吗?我还用剪刀在手臂上刺了个小伤口,最后还赔了对方3000,他们先动手,还围殴,这错是算谁的呢问题补充:而他们也也并没有赔礼道歉,警察来了还当警察面打了我一巴掌,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暴力伤害
2019-10-31 20:08:0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19条指出:要准确认定对家庭暴力的正当防卫。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行为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认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以足以制止并使防卫人免受家庭暴力不法侵害的需要为标准,根据施暴人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手段的残忍程度,防卫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危险程度、采取的制止暴力的手段、造成施暴人重大损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等进行综合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