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天津这找了个临时快运的活。来的时候说好了,我有工作,工地焊工,因为老板和项目经理有摩擦,停工了,和中介说可能要半月才能处理清,就打算干半月,他说没问题。干了两天老板说处理清了要回去。我给中介打电话说了下情况,他又说不认识这老板,人家也不给他钱。昨天上班之前我打给他电话就已经让他问问这边老板,我干了一天给不给钱,不给我就不干了,正好上班之前这边老板一方有个管事的在我跟前,我就问了他一下,具体情况一说,他说行,给钱,今天也上班吧。我看管事的也说话了,应该没问题了,就又干了一天。物流上班时他们把手机收走,刚上班没多久劳务又给我打电话了我没接到。今天早上给手机时候看见劳务打的电话。再找他们又不给钱了,这怎么办?

2019-10-31 23:17:2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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