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房子13年动迁,说22个月原地回迁,现在快四年了欠了一年安置费还没回迁,而且官方没有任何声明,常常一问三不知,最近业主和盖楼民工沟通,他们也被欠了不少钱,所以怠工,还听说这个房子就算盖好也是大产权违建,产权不归个人所有,不能买卖,请问我如何知道此房是不是违建?去找哪些部门,通过什么方法解决这些问题

2019-11-01 04:33:5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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