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三年,开始结婚半年家暴了三次,然后就大吵大闹,也打过,只不过不重,结婚两年有一个女孩,我是女方,然后今年第三年,又怀了一个孩子,但是这几天跟我吵架,他动不动就说离婚,我打了好多次,还叫我滚,今天他还想用脚踢我肚子,被我朋友拦住了,然后还跳楼,当时把我朋友吓的不行,房东看见了也叫我们强制退房,我们是在这边租房的,以前我抽烟为这件事情也打过,但是怀了我的第一个孩子就没有抽烟了,然后戒奶了就很少抽烟,每次跟他吵架才抽烟,如果想要孩子的话,法律会判给我吗?

离婚
2019-11-01 06:09:5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