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做采购员,有一些材料合同是我签字的。现在公司倒闭了,材料商拿这合同起诉我法院受理了还成功的了。现在我在高等法院的资料里是失信人员。为什么我只是打工,而且劳动局也有我在那家公司打工的证明。为什么他能起诉我呢?还让我和那个公司的老板共同还款?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1-01 06:13:1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由于公司运作困难,以个人名义借款给公司,现在公司资不抵债。虽然是股东,但是公司与股东在财产上具有独立性,股东可以以债主的名义起诉公司,让公司还钱。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你作为股东,与公司是独立主体,公司财产是公司财产,个人财产是个人财产,股东之间不会相互承担责任的。   既然借款给公司,那么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独立承担责任。其他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借款负责。   延伸阅读: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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