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人要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低保户

2019-11-01 08:3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3、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4、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 低保申请条件为: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2、家庭成员中经县级以上医院认定患有白血病、尿毒症、艾滋病的本人可以申请享受。
    3、家庭成员中有常年卧床不起瘫痪的本人可以申请享受。
    4、家庭成员中属一级、二级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盲视力残疾的成年重度残疾的本人可申请享受。
  • 城市低保户的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申请对象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户主(通过社区居委会或直接)向住户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就业状况、家庭成员合影等)报所属社区居委会。
    2、初审。①社区居委会或厂矿单位受当地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和就业状况进行调查评审,在社区等公共场所公布第一榜,并指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将其连同其它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材料必须齐全。②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开具书面受理通知书,立即组织人员入户核实,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意见,由社区居委会(厂矿单位)公布第二榜名单,同时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县民政部门,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③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立即组织人员入户抽查,办理审批手续。对于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要经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社区居委会或厂矿单位公布第三榜,并由县民政部门发放低保金领取证及银行存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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