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019-11-01 09:30: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 交警队接到车辆事故报案后,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拍照、固定提取痕迹物证,还原事故过程,如果对施工现场进行分析,发现现场及提取的证据与当事人表述存在矛盾,就可以发现并且认定伪造事故现场。  认定事故现场的主要手段就证据,包括现场录像资料、证人证言、现场痕迹物证、物证鉴定结论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所谓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您在不知晓的情况下离开是不构成的,而且是只轻微刮擦,没有人员受伤,问题不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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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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