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小区房屋是200年建成的,但2014年,我们县将国道改道,以至于318和105两条国道都经过小区,道路离小区最近处只有几米,确切的说是将两条国道修到了我们的床头,严重的噪音以及震动,使我们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的影响,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能不能申请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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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申请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或权属状况说明;
(4)选定估价机构的
证据;
(5)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及送达证明;
(6)拆迁人有权处分产权调换房屋的证明及产权调换房屋的估价报告;
(7)对被申请人的
补偿安置方案;
(8)不少于三次与被申请人协商的记录;
(9)已达成协议数超过规定比例的证明;
(10)其他应当提交的与裁决有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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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