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刚结婚不到一年,我们家以结婚为目的过的彩礼钱,背着我他们父女俩把钱台出去了,而且借条还在他爸手里攥着,我媳妇怀孕了,现在我俩一分钱都没有,我管他要,不给,我媳妇还没有主意,啥都听他爸的,现在就告诉我,能过就过不能过你们就离,我现在就是想问问我能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把他爸台出去的钱要回来,

2019-11-01 14:51:3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同居期间,一方所用另一方的钱,这是一种赠与行为,非法定理由可以不用返还;
    二、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