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幼儿园中班教室内,无监控,老师描述为:甲小朋友在教室脚放得稍前一点,没动,突然乙小朋友跑过来绊倒在甲脚下,头碰破流血(地板缝隙处凸起锋利)。请问,责任如何界定?比例? 另,当班老师说甲有责任,并不断施加压力给乙家长一同探望,了解情况后甲家长认为无责,不愿听从老师,老师电话微信生气明的暗的批评甲家长冷漠无情,并在班级群里暗讽甲和其家长。甲家长发怒,质问老师不该。老师在群里开始骂甲小人之类人生攻击的话。 请问,这该如何解决?甲是否有责任?多少?如果没有,怎么追究老师的辱骂?谢谢!

其它
2019-11-01 15:06:2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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