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10月,我们骑摩托车直行,小轿车因借道与我们相撞,交警来之前车让将车移到村口,交警判对方全责,对方处理事故时给付5000元医药费后,一直没来看过。现在伤残已确定是十级,家里还有一位老人68岁要我们三姐弟赡养,孩子已经大了,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2019-11-01 18:55:1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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