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本上也去派出改了名字,身份证也改了名字,驾驶证怎么更改

2019-11-02 05:15: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孩子的户口可以在当事人办理夫妻投靠的前提下,随迁至父亲的户口所在地落户;  
    2、户口本改名字需要征得双方监护人及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等的意见,在各方出具同意更改的书面意见后,才能办理该项;  
    3、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4、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更改名字的条件,并能提供相应的资料及手续的,就可以改名字,具体条件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一,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注意此处的条件);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的。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查、所长批准后,报上一级公安局批准,予以更改;变更姓名以一次为限。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户口本更名流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元。 以上就是改名字的程序,可见改名字的程序有8步。改名字需按相关规定由派出所受理,因此改名字的程序是公民改名字前必须了解的
  • 改户口手续:

    一、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30日以内,由户主、监护人 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及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二、死亡登记。公民死亡后,应由其亲属持居民户口簿, 凭《死亡通知书》或者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到死者生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 户口,并缴回死者生前的居民身份证。
      
    三、本市(县)内户口迁移。
    (1)由农村迁往城镇, 由大中城市郊区迁往市区,由一般地区迁往国务院或者省级 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 定的地区的,凭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户口 簿、单位或乡镇政府的证明、迁入地单位或居委会的证明, 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报市(县)公安局审批。( 2)大中城市城区范围内的迁移,理由正当且迁入地有合法 固定住所的,凭单位证明或房管部门的房产证、租簿办理户 口迁移手续。
    (3)农村人口之间由于婚嫁原因须办理迁移 的,凭结婚、迁入地村委会证明办理。
      
    四、迁往外市(县)。本市(县)居民移居外市(县) 的。凭迁入地公安局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方可办理迁出手续。
      
    五、外市(县)居民需将户口迁来投靠本市(县)职工、 居民(含农转非)的,凭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 全国统一居民户口簿及其复印件,连同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及其所在单位、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向迁入地 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报市(县)公安局审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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