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午好,我是一名打工为生的妇女,今年三月月底,在网上看到一小宾馆招聘清扫员,于是我给老板娘打了个电话,她说人够了,第二天一大早他打电话给我问我干不干,要干就让我过去看看,我过去也同样是打工的告诉我要怎么做,但没有人告诉我第一个月要扣押金,第一个月扣下我800元押金,每个月说的开工资日都未能开工资,每月都拖欠,打电话要还骂人,七月份忍无可忍我不干了,他不让我走,说这么短时间走了就没押金,我该怎么办呢

2019-11-02 07:35:0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拖欠民工工资,怎样合法讨薪?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
      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