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很早离婚,。都是一个人生活。然后在1916年2月病逝。没有人照顾、护理。都是我们兄妹照顾。在哥哥死了后,突然冒出来有哥哥的女儿要求继承遗产。我可以不自诉该女子遗弃罪向法院起诉?

离婚
2019-11-02 07:40: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指出:负有扶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年幼、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危害严重的遗弃性质的家庭暴力。根据司法实践,具有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遗弃罪定罪处罚二:《婚姻法》十七条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三:综上简析,在夫妻没有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情况下,其中一方虽没有亲身抚养未成年子女,但在另一方的收入及家庭财产为子女生活费用的支出中,有未亲身抚养孩子一方的财产部分,应视为已提供了抚养费用的责任,在其没有驱赶逼迫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情况下,也没有其他构成遗弃恶劣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情况下,不能认定为遗弃罪,不能起诉其遗弃罪。
    反之,如果有未提供抚养费用、遗弃行为,且情节后果严重,则可依法追究其遗弃罪的法律责任!
  • 如果已经被判“遗弃罪”,可以凭遗弃罪判决书向法院起诉离婚。
    因为被遗弃起诉离婚的,向法院提供“被遗弃”的事实证据。在对方已经被追究“遗弃罪”的情况下,向法院提供该判决书作为事实证据即可。

  • 1、劳动仲裁后,双方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都不服,都有权向法院起诉,这种情形,双方互为原被告,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2、互为原被告后,最先起诉的,在庭审时,最先提出起诉的在原告席位,后提出起诉的在被告席位,双方都需要提交答辩状;
    3、《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