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离婚后,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子归我,但是房产证上共有人是他的名字,后来前夫去世,我又再婚,现在我想把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去房产局问过说要前夫爸妈签字同意放弃财产才能改我的名字,我需要起诉吗?

离婚
2019-11-02 12:07: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个人债务个人偿还,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塬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塬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塬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塬则进行分割。
  • 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人为权利人,一般在房产证上加名之后就属于共有财产,要是有共有人在没经过其他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让或是怎么的,那么就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产证共有涉及的情况较多,包括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签约购房但房产证没有办下来,算不算个人财产等系列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1、共有权人简单来说就是房产证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人,房产证上的人即为共有权人。
    2、法律上共有权分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相应的共有权人也就分为两种。合同上的共有权人指的是按份共有人。
    3、共同共有这仅存在于法律规定的少数情况。如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遗产为分割前继人共有。这几种情况下,出售物业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
    4、按份共有,除了共同共有的几种情况外,都属于按份共有的情况。如A和B共有一物业,两人各占50%的份额的份额,两人可以分别转让其各自的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