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朋友订婚了就一直住在一起,男朋友和前女友一直没断,经常背着我联系,手机也是前女友给他的,甚至背着我前女友,订婚之后在家里还发现他前女友的东西,一次前女友来家里找我,他来了也没解释什么,回到他爸家,他跟我们解释说已经断了,那女的硬缠着他,原谅他了,可他手机上记录显示订婚后几乎天天联系,他工作是下乡安装网线,去哪了,见那女的根本就是太轻松的事了,后来他又说他俩分开了,然后如今那女的竟然用剪子跟踪我俩到家里,凑巧那天我没回家,他自己回家的,然后把他扎了,他还手打她,她还报警了,住院去了,然后我俩现在就这么疆着呢,我想分手,彩礼应该不应该给退,退多少,咱们这样的占不占理,咱们能得到最大权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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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据此,你可以对照自身的具体情况,在离婚诉讼中决定诉讼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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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