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介介绍我进的厂,当时口头跟他说是想做满三个月的。他说要一个礼拜才跟我签合同。我上班之前想跟他商量只做一个礼拜但是他不同意。我就没坚持了。谁知道过了一个多礼拜他就跟我说他不跟厂里合作了要我跟厂里辞职。我照做了。他就想着介绍我到另一个不同的厂里上班我没同意。他就说我毁约拖我工资不发又想扣我工资。等我过去找他的时候他就又说我去他那里闹事。问题是他都没拿过合同来给我签,又想说我到他代理下面投诉他,就找借口来扣我工资。我就想问下像这种情况是属于他违约吗?我可以申请仲裁要他赔偿我的损失吗?

仲裁
2019-11-02 16:20:0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申请劳动仲裁,应如何举证?
    1、举证责任分配。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举证不能的后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举证期限。当事人举证应当在案件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或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在此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的,不予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申请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提出,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对此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申请人在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后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4、证据形式。当事人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当事人应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仲裁庭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不得旁听仲裁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应提供证据的复印件交仲裁庭存档。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有效的手段,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则失去了胜诉权,在仲裁过程中,需要劳动者进行举证,举证也有期限的限制,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供补充好相关证据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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