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杀人案 我是受害方 我们请的律师 刑事附带民事 民事赔偿达成了 律师说他们就撤诉了 说我们达成了赔偿他们就没必要出庭了 如果对方赔偿我们了他们在就没有权力为我们辩护了 是这样的吗

刑事辩护
2019-11-02 16:57:1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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