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基是XX都有临居。因面积小建北房后没有路,1996年同过协商300元把东临居的菜园转让给我了。东临居住西房同院北房也住一家,两家的房产证上都有菜园图是一样的只是写明各家的住房院子面积。后来东临居般出把房基和前院卖给北家20多年了没啥事。我现在要建门房北家不让说菜园是他的土地所也以没划分清为由不管。东临居做证也不让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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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如果和房产证不合
1、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处理。
2、看其与合同约定面积的比例。低于3%,按合同价格结算。如果少了,应退回多收的房款.
3、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的,误差在3%以内的,超出部分按实际增加的面积计算,由业主补交购房款。
4、误差在3%以上的,业主只追加3%的房款,3%以上部分由开发商付款。
5、如果实际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售房单位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6、误差超过3%,业主有权利要求退房或者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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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新申请在宅基地建房为例
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外材料准备方面,除了户籍证明等三项,需占用农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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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