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加盟了一家外卖品牌,7月底的时候他们通知加盟商进货否则关我们的平台,我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进货,他们昨天在我不知情的时候关了我两个外卖平台,但是原因是筷子的起订量不是按照我实际需求来定,要按照他们的要求进1万元的筷子,我们协商不了,他们昨天就关了我两个平台,我可以告他们侵权吗?我是店主,我也是营业执照的负责人,我也没有委托他们管理店铺,他们有权利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我家店铺关了我的店吗?我是不是可以报案?他们盗取我的店铺?

2019-11-02 19:21:5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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