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一个朋友女性!跟他男朋友未婚先育!现在女方跟男方过不下去!要回家!但是先前女方找男方借过两万块钱!男方也表示不用还!但现在男方又找他表妹去吵要那两万块钱!孩子才一个多月!如果两人分开!孩子会给谁!男方不让女方把孩子带走!说如果要把孩子带走就要给男方20w!女方说如果钱给男方孩子就要带走!如果不准带走孩子那两万女方就不给!男方不答应!请问这种事情怎么处理!

2019-11-03 00:42:5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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