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我签了个租房协议,房东在场,中介拟定的,六个月,6-1到明年1-1,协议上清楚写明租金只有六个月的,签订之后才发现中间有七个月,目前只交了部分押金和中介费,如果后面房东要求加钱,这个钱中介有责任吗?

2019-11-03 01:30: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怎样签租房协议,  第一,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  第二,承租人转租的,应当经过房东同意。
    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三,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签租房协议要注意的问题: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房协议(租房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 协议效力待定,是否有效,由你以及家人决定。  
    一、如果是你本人看房,最后交易也是你本人,当然就毫无问题;  
    二、看房是你,最终的交易是你的家人,这个协议的效力待定。  
    1、对你有利的解释:在法律上,你的身份也可以转化为家人的代理人,如果你的家人对你的行为进行了追认,协议有效;如果你的家人不承认,那这份协议无效;  
    2、对你不利的解释:中介完全可以提出,你属于表见代理,即中介基于你与家人的关系,有理由相信,你的家人已经委托过你,因此,不管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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