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处房产,登记在父亲(50%份额)、母亲(50%份额)名下。2012年,父亲去世前,在公证部门办理了继承权公证,父亲将自己的50%份額由儿子A壹人继承,同时,母亲也在同一公证部门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母亲将自己的50%份额赠与给儿子A。但都未办理转移登记过户手续。2018年6月,母亲去世。2019年4月,A向房屋登记部门提供继承权公证书、赠与合同公证书,可以办理100%的房屋产权吗?

2019-11-03 06:29: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 如何继承房屋产权,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1、在遗嘱继承人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其父母、配偶、子女之一)的前提下,继承过户与赠与过户,都需要缴纳契税及其他税费(如:个人所得税等);
    2、否则在继承人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之一的,不需要缴纳契税;
    3、房屋赠与、不属于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过户的税费:
    (1)需缴纳全额契税(评估价的3%)及印花税,受赠者5年内再次转让房产的,需交营业税;
    (2)受赠者再转让房产,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
    (3)需要缴纳过户时的证件工本费、印花税等,建议当事人于办理过户手续时,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事先咨询经办的工作人员明确。
  • 一,遗嘱继承公证,必须要其他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二,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
      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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