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上海城镇户口,去年10月21日至今年11月30日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没帮我交公积金,期间3月问过人事经理她说她也不管,离职前问我上面的业务经理她也说不管,职离后我想准备去仲裁了,她才出来说可以协商,协商的结果是我一半公司一半,这个结果我也想到,但我就觉得冤,你作为一名人事经理我上班期间不给我交,这不是你失职是什么?过错方是公司,而且我大都是拿2300底薪的,所以我这块的公积金是不是由公司承担。

仲裁
2019-11-03 13:32:5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首先,要看你们当初劳动仲裁时候的仲裁书的内容,详细了解情况 其次,对于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劳动争议事项涉及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书面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记录。
    3.劳动争议事项涉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规章制度通过程序和公示程序的相关证据
    4.其他与劳动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全部举证责任。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再次,单位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禁止性的规定,都还是有效的 很多请求也不是说对方提出,就能得到主张,还是要看证据等的情况 建议还是拿齐资料,详谈以找出对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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