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7年中旬我公司通过招投标中得一个小区的监控标,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货物合同,标价约13.8万,未提及审计,但中标通书发不下来,后来得知,甲方不给盖章,整个半年,甲方总是经方案图纸等让我公司做,但一直没签合同,今年年初,告之我公司,这个项目的费用需走物业办维修基金,物业办要求走审计,后来出现了,未干先审的事情,把主要设备的单价给降了,总下降约1.1万元。物业希望我公司按审计的价格签合同,由于这个项目推了半年没干,中标通知书也拿不回来,我公司认为再干,没有任何好处,看怎么处理。现在可以明确,合同价格不能采用中标价格,需采用审计价格。我公司只想要求5000中标服务费。看我方能在要回费用的同事,退出中标吗

2019-11-03 16:55:1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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