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所购买的房屋,开发商对我隐瞒了房屋已出租的事实,现承租人向我出示租赁合同主张权利,我也同意其继续承租。现在的问题是承租人要求按原租赁合同向我支付租金。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是包括客房、地下附属设备房、地下停车场整栋楼的平均租金,我购买的是这三部分中价格最高的客房。旁边一栋楼类似的客房租金是承租人主张的平均租金的2.3倍,执行承租人主张的平均租金对我显然不公平。根据“合同法”229条,我是否必须概括承受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

2019-11-03 17: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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