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各位律师,我想问一下!我于今日下午在正常行驶中被,快车道车,挤了一下。导致我收掣不及,撞上了停在旁边的三马子。三马子又用惯性,造成其他两个车小伤。当时三马子上没有人。三马子是属于违法停靠,停靠在行车道上准备要卸货。来了一个交警,说三马子全责,之后,又来了一个老交警说我是全责,我现在存有一次开出的对方全责的事故责任单。我就想依照常理来说,他有责任吗?是不是我全责?发生地在甘肃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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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
交通事故是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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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