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5月15日入职到2018年5月15日工作满一年,想在2019年1月份休5天年假,然后准备2019年1月份离职,人事说如果不到2019年12月31日离职会再把我这5天里的年假扣除掉,等于就是说我休的年假是2018年12月到2019年12月的,请问这合法吗?

2019-11-04 0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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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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