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海南省2019年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

2019-11-04 08:45: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单位退休人员2013年有望涨工资。  2013年退休人员涨工资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日前从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明年有望涨工资,有关退休工人涨工资的问题,据有关透露,是从2013年3月份涨工资,退休职工一年工龄60元涨到100元。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调整的水平,按照当地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时,将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继续向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倾斜。具体实施方案将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已就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明年春节前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拿到调整后的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关知识拓展:  最新新闻动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会议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会议还要求,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已超过6000万人。2005年至2012年,国家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与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  会议批准了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这次共有482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至此,从1990年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建立以来,共有
    16.6万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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