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做工地批灰活的,去年我做的工地到年底的时候大部分已经完工了,老板给了一部分钱,有一部分又不给,老板叫我把最近的工做完才给完钱,后来我在今年三月份的时候全部把工做完了,但是老板还是不给钱,总是找一些借口说公司不给他钱他也没钱给我,还有说我做的工很多是不行的,后来我就叫老板写欠条给我,老板写了欠条是,本人欠某工人ⅩⅩ钱,到4月8日付ⅩⅩ元,扣ⅩⅩ元手尾工钱,这ⅩⅩ元把手尾工做好了付清,可是到现在都过几个月了还是不给钱,我想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2019-11-04 16:05:3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工作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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