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喝酒喝多了耍酒疯在大街上拿了个石头要砸人家车,但是他车开过来的时候看见我手里有石头 他们也没下车,倒车就走了,但是我回家走到半路的时候,还是那个车,车上下来了几个人拿刀把我捅了一刀,造成气胸,应该是轻伤,现在在住院,但是对方也住院了一个人 说我把他打了,但他肯定不严重,因为我没动刀,我该怎么办?
-
应当先报案,公安局根据法医鉴定结论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