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结婚十多来生了三个小孩,为了他做生意我和娘家借了十多万,他自己办了多张信用卡,还逼我办了两张,背着拿我身份证去办多一张,共几万元,他脾气不好爱喝酒,我在这个家一直对他言听计从,没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每天上班回到家洗衣服做饭搞卫生,工资每次都交房租和买菜生活费,夫妻之间合不来,没共同语言。我真的不想过这种日子心很累,如果离婚我怕他信用卡我有责任还,可我没用一分,到头来自己一身债务还,我该怎么办?小孩我还可以分一个吗?就是舍不得小孩。

离婚
2019-11-05 01:25: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家庭暴力与虐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能够证实借款未经另一方同意,且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以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如果女方能够举证证实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可以不承担还款责任。
    2、由于房屋时婚后取得,即使产权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仍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抵押有效,则取得房产所有权一方应承担抵押还款责任。在抵押债权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房屋是不能出售的。女方可以考虑争取房屋权利,并给予男方相应的现金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