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离婚。房子价值达不成一致,法院让我写评估申请。现在评估价报告己确定。但是在摇号和房产评估当中被告不到现场。房产评估法院已经在二次开庭审理时告知被告人了。什么时候摇号法院也给被告送了传票通知。但是被告就是不去。请问律师。如果被告不认可评估价格。法院会根据评估报告判决吗?

离婚
2019-11-05 01:45: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法律对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由法院根据本院的案件数量等情况自行安排;
    2、法律对立案后什么时候结案有相关的规定: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