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辽宁灯塔市XX,2019年1月18日符合国家规定刨腹生的二胎,现在正在修产假,想咨询一下二胎产假多少天?单位说是3个月,看网上说有个草案说除了国家规定的90天,还有符合政策奖励性产假2个月.有没有呢?应该咨询什么部门准确呢?

妇幼权益
2019-11-05 09:19:5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女职工生育二胎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即女职工生育二胎可以享受的产假:   
    1、正常生育:98天产假;   
    2、难产:98+15=113天产假;   
    3、生育多胞胎:98+(15*n)。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根据各省市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各省市同时也规定了晚育的产假。   但是由于晚育要求是初次生育,而二胎并非初次生育,所以生育二胎的女职工是不能享受晚育产假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