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妹妹和A结婚十三年了,现有一个儿子十二岁了,女儿七岁左右,妹妹在外打工,妹夫不务正业,去年过年妹妹还发现妹夫有外遇了,还打我妹妹,现在妹妹想离婚,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离婚吗?孩子又怎么判呢

离婚
2019-11-05 09:51:4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