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我父亲与邻居打架,当时我父亲已经喝醉了,而且还是晚上,那人去我家找我父亲的事,父亲不小心把他打成轻微伤,事后我们提和解可对方不愿意,我父亲刑事拘留15天,一年后对方把我父亲起诉到法庭要求赔偿,我们应该赔吗?

2018-08-31 12:15: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拘留也要赔钱。拘留是对你行为的人身处罚,赔钱是对你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经济赔偿,不能相互抵消。
    但是,一般在公安机关,对嫌疑人执行拘留后,赔偿的事公安机关就不再过问了,要求赔偿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打架致人受伤,无论是被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甚至最后被判刑,也不能免除赔偿民事责任

    如果打架致人轻伤,根据刑法规定要负刑事责任。但是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是可以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或者是不起诉,或者是免于刑事处分,或者是从轻处罚。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因此,您的丈夫被拘留后,公安机关有义务在24小时内通知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未通知您的行为是违反程序法的。
    您可以结合具体情况,详细咨询律师。
  •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