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借款人通过借条向贷款人借款,用于开办工厂,并且借条中写明每年给贷款人分红,但是 后借款人消失,贷款人没有收到任何借款以及分红。
-
1.如果有其他
证据,比如录音、短信、微信等能证明借贷事实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
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的规定中有详细介绍,建议查阅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