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朋友欠信用卡钱没还上全款,然后他母亲的电话留的是我的让我帮接个电话说是他母亲我就帮了这个忙结果现在银行说我和他联合信用卡诈骗,还说要起诉我,我和我朋友说这个事了让他把我电话改了他说和工作人员说了,可是现在银行的人不断的给我和我家人还有单位和单位领导打电话,现在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了,我该怎么办才好呢,才能不再然他们继续骚然我和我家人还有单位和单位的领导呢?

2019-11-05 13:26: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信用卡恶意透支判断标准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建议及时还款,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犯禁;
    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
    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注: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将所有的诈骗所得的财物全部挥霍,且无力偿还的,或者多卡恶意透支的等等。
  • 信用卡逾期后的补救措施:

    1、持卡人应该及时还清所欠的款项;

    2、如果是因银行方面的原因,或其他无恶意拖欠信用卡还款的行为造成信用卡还款逾期,持卡人可以向银行申请个人异议处理进行消除;

    3、要提醒广大持卡人:如果已经产生了不良信用,千万不要想着销卡来清除。

    4、法律规定:从2012年开始,央行出台对信用记录保存时间的新规,根据规定,个人信用记录的保存时间变更为五年。这意味着持卡人如有不良记录,五年以后,不良记录自然就会被新的记录所覆盖了。因此,产生不良信用后最好的办法是继续用卡并保持卡片的长期良性使用,才能通过未来的良好信用交易还个人信用记录以“清白”。
  • 如果遇到了汽车租赁纠纷,首先这种情况你应该跟注册公司积极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去到消费者投诉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投诉,如果一上这种方式都解决不了的话,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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