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这里情况有点复杂就简单说下 曹某在我这里购买材料未支付用在工地 中途因为别的原因甲方不让曹某承包了但是工程款未结清给曹某的情况下就给别人干了,曹某没有能力支付我的材料款了我带人不让甲方施工 经调节曹某也同意,甲方承诺从曹某的工程款里扣除资金给我结清材料款并先支付了一部分余下的等等结清,但是工程结束之后甲方说曹某干的工程钱已经不够支付我的材料款了不同意把余下资金给我,我该怎么办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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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规定,主要适用《
合同法》第十六章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合同法》第十六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第269-287条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可自行协商折价
拍卖建筑工程,也可以申请法院拍卖,不宜折价拍卖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律依据: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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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