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代理销售公司!去年有帮一个开发商销售过商铺!商铺没有产权,只有40年的使用权!去年年底,开发商还没有完工就停工跑路了,留下烂尾楼!现在有3000多业主在维权,我想问?开发商承担什么责任,我们代理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2018-08-31 12:37: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维权的途径:业主维权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的,另外视具体的侵权行为所归属的管理部门不同,具体处理。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1、营销代理营销代理=策划+销售代理、资质策划、代理的资质佣金(代理费)①费率:可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
    (1995)第971号文《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为成交价格总额的
    0.5-
    2.5%②固定费率或者浮动费率,一般采用浮动费率,费率随销售率、销售价格等浮动③一般采用按进度支付,比如按照每月的销售价格总额进行结算
    4、策划①策划人员的数量、素质、结构、经验的要求,多少人要求策划人员有类似的策划经验②明确策划应该提交的工作成果如价格策略、市场购买力调查、阶段性营销策略、品牌策略等③策划代理公司有权在项目宣传广告中明
    5、销售代理①通常为附条件、附期限的独家代理,应该在合同中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如开盘销售后3个月)达不到一定的销售率,开发商有权终止代理,或者同时委托其他人同时代理②代理权的转让或者以合作代理的方式进行变相转让的禁止条款③在约定的地区范围内禁止从事相同性质项目的销售代理④甲方(开发商)自己进行部分销售的约定是否允许代理费如何约定⑤销售价格必须经委托人(开发商)确认,受托人没有调价的权利,也有约定受托人有一定的上下浮动价格的权利⑥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字进行销售,委托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自己指派专人负责签订合同、收取房款以上是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
  • 商铺可以任意买卖,没有时间限制。商铺是享有最高40年产权的商品房,产权人可以自由买卖,在房管局办手续,缴纳税费即可。但请注意,若“商铺”只是目前的实际使用现状,房产证上载明的土地用途不是商服,使用权类型也不是出让,那么,这个当做商铺使用的房子,是否能够交易,交易的前提是什么,请具体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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