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地纠纷,4年前我和村里几户人修建了一条去桔园的路,从他人桔园过,4年后也就是现在那家人不让过,把路给断了,修的时修他满口答应,现在不让过,害我们白花了那么多钱,找村长和派出所来过,但没有结果,而且派出所来一次,他就挖多一点,现在派出所说,存在纠纷,他们又不敢抓人,让我们到法院起诉,我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望您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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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人身
损害赔偿诉讼中只有部分权利人起诉应处理: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当部分权利人起诉后,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追加其他权利人为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做法。应该尊重当事人的选择,由法官充分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赔偿权利范围及权利人的范围,尊重当事人得到明示后的自主选择,针对部分权利主体径行裁判。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如对死亡赔偿金的请求。这样,既能够及时保护已提起诉讼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又可维护义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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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