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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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23:03:2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如果用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话,劳动者可以告知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工单位批准。同时你还可向用工单位主张补偿金,并要求退回所谓的工衣押金。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你可到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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